农技协发字〔2019〕28号
各级农技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农技协技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经中国农技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设立“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北京平谷大桃技术交流中心”等7家技术交流中心。
技术交流中心成立后,需按照《中国农技协技术交流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以中心名义与其他民事主体开展合作活动,须报中国农技协审批。
希望各技术交流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推广和科普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学素质,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联 系 人:赵勇钧
联系电话:010-62016372
电子邮箱:zgnjx2015@sina.com
附件: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第一批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技术交流中心名单
1.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北京平谷大桃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北京大兴长子营农业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农艺协会
3.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河北平泉食用菌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河北省平泉市食用菌研究会
4.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上海青浦枇杷种植与加工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上海沪香果业专业合作社
5.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山东果蔬种植与流通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山东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6.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贵州遵义播州区果蔬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贵州遵义播州区果蔬园林协会
7.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云南漾濞核桃种植与加工技术交流中心
支撑单位:云南漾濞核桃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