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9-03-04     点击量:

农技协发字〔2018〕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决定开展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8年10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满足《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要求。

(三)申报要求

1. 各省级农技协联合会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荐工作。

2.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要求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科普示范工作成效及五年发展规划等。

3.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由省级农技协联合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至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须完全一致)。

4.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原有科普示范基地须按《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重新进行申报,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同上。

二、审核与命名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向通过审核的单位命名为“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地域)××(专业)科普示范基地”。此次审批的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有效期限为2018—2023年。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原有科普示范基地如未参加此次申报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封  伟  门一豪

联系电话:010-62016372、65032609

电子信箱:zgnjx2015@sina.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713室

邮    编:100026

附件: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docx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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